复议前置

新《行政复议法》第23条 · 2024.1.1施行
✓ 已对照法条原文核验 · 2026法考适用
不服行政行为,先问一句:在不在前置清单里?
在 → 复议前置必须先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才能诉;直接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不在 → 自由选择复议或诉讼任选其一,这是原则;前置永远是例外

法定前置 · 四情形

情形一 · 新增
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简易程序当场处罚:警告、对公民 200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 3000元以下 罚款。典型:交警路边开的罚单。

事实简单,让行政系统先过滤。

情形二 · 保留
自然资源确权决定

侵犯已依法取得的自然资源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决定——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的权属处理决定。

限于确权;征收决定按主流口径不在此列。

情形三 · 新增
未履行法定职责(不作为)

申请行政许可不予答复;申请保护人身权、财产权、受教育权不履行;申请抚恤金、社保待遇、最低生活保障不给付

情形四 · 新增
政府信息公开 · 不予公开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机关作出不予公开答复的,先复议。

兜底 · 法律与行政法规设定

税收征管法 第88条
纳税争议

征税行为本身(税额确认、征收)有争议:先缴纳税款及滞纳金或提供担保 → 复议 → 不服才能诉。三步一步不能少。

对税务处罚、强制措施不服 → 不前置,可直接诉。

反垄断法 第65条
经营者集中审查决定

对依据第34、35条作出的经营者集中决定(禁止集中、附条件批准)不服:先复议。

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处罚 → 不前置,复议或诉讼自选。

〔设定权限收紧〕 兜底项只认法律、行政法规——新法删掉了"法规"里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不能再设定复议前置。选项里出现"某省地方性法规规定应先复议"→ 错。

对照 · 别和"复议终局"混

复议前置 先复议才能诉,但复议完还能诉。复议是必经的第一站,不是终点站。
复议终局 复议完不能再诉。如:对国务院部门或省级政府行为,复议后可选择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裁决为最终裁决。

易错三连 · 自测

① 纳税争议前置,税务处罚不前置——罚款不服直接诉,可以吗?(可以)

② 反垄断里,经营者集中决定要不要先复议?(要,前置;协议、滥用不前置)

③ 复议前置的案子直接起诉,法院怎么处理?(不予受理;已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场罚 · 确资源 · 不作为 · 不公开
兜底再加两句:税要先掏钱,集中先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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