〇〇先锁定 2026 考试时点
主要错因不是完全不会,而是把原则当绝对、把例外当总则,或在“复议结果→被告→级别→地域”之间跳步。
复习办法先遮答案说出判断顺序,再看具体结论。只背结论,换一个主体或标的就会再次失分。
〇一全卷五台判断发动机
〇二行政强制:先认行为,再审权限
1. 措施、处罚、执行三分
| 判断尺 | 行政强制措施 | 行政处罚 | 行政强制执行 |
|---|---|---|---|
| 目的 | 制止、取证、防危、控险 | 对已查明违法作惩戒 | 迫使不履行行政决定者履行 |
| 状态 | 调查或处置中的临时控制 | 终局制裁 | 前面已有生效义务 |
| 期限题眼 | 目的实现即解除,通常不在作出时写死惩戒期 | 罚款、拘留、暂扣若干月 | 划拨、拍卖、代履行等兑现义务 |
| 典型 | 查封、扣押、冻结、限制人身自由 | 罚款、没收、暂扣许可证件、限制生产经营 | 拍卖、划拨、代履行、加处罚款或滞纳金 |
许可证陷阱
扣留许可证为临时控制,可是措施;暂扣许可证件若干月是处罚。
钱的去向
罚款归国库是处罚;责令赔偿把钱给受损害人,考试通常不认作行政处罚。
2. 设定权五句
执行独法
行政强制执行只能由法律设定。
碰人必法
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只能由法律设定。
冻结跟人走
冻结存款、汇款也只能由法律设定。
地方两刀
地方性法规只能设定查封场所设施财物、扣押财物。
3. 实施程序:谁、何时、怎么留痕
两名以上具备执法资格人员
一般先报负责人批准
人身立即报告;财产24小时内补批
现场笔录签名;决定书和清单当场交付
- 集中处罚权带走相关措施权:只带与该处罚权有关的措施;限制人身自由处罚权不得集中,执行权也不随之转移。
- 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授权组织以自己名义并自担责任;委托则仍以委托机关名义,但行政强制在这里直接禁委托。
- 文书盖章,笔录签名:现场笔录由当事人、执法人员签名;拒签注明即可,不要求再盖机关印章。
- 期限:查封扣押一般30日+延长不超30日,法律、行政法规可另定;冻结同为30+30,但只有法律可以另定。
〇三强制执行:先问机关有没有自执行权
有自执行权
依法自行划拨、拍卖、拆除、送交拘留等。税务和海关在法定范围内存在自行执行与申请法院的双轨。
无自执行权
一般只能加处罚款或滞纳金、依法拍卖已查封扣押财物抵缴罚款,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非诉执行时间轴
当事人既不救济又不履行。
不得用口头催告替代。
仍不履行,才可申请法院;题干写“直接申请”通常错。
原则上向申请机关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不动产看不动产所在地。
执行机构负责具体执行;申请不缴申请费,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 催告期内转移隐匿财产:有证据证明时,可以立即强制执行。
- 执行协议:可以分阶段履行;加处的罚款或滞纳金可以依法减免,原行政决定确定的本金义务不能靠协议抹掉。
- 断水断电:法条明禁的是以停止居民生活供水、供电、供热、供气迫使履行。对公司生产经营不当然落入该禁令,但仍须有执行权限并符合比例原则;公司宿舍等居民生活场景重新进入保护圈。
- 收费分清:行政复议受理、一般行政执法过程不收费;政府信息公开超量超频可按规定收信息处理费。
〇四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程序与救济分岔
1. 申请处理主链
谁制作谁公开;获取保存者也公开,制作优先
当面当日;邮寄签收;网络双方确认日
商秘隐私书面征求,15工作日提意见
能当场就当场;否则一般20工作日
- 2019年后没有“生产、生活、科研三需要”门槛,申请人原则上不用说明用途。
- 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可以拒绝,但应说明;能够确定负责机关的,还要告知名称和联系方式。这里只指路,不代为转送。
- 第三方逾期不提意见,不等于同意公开;决定权回到行政机关,由其依法综合判断。
- 第三方有合理理由不同意,涉及商秘、隐私原则不公开;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公开并书面通知第三方。
2. “应当书面”与“可以口头”为何能同时正确
“应当书面”描述法定原则;特殊场景允许口头,并不推翻原则。多选题只说正确原则但没有把所有例外写尽,仍可能是正确选项。
3. 信息公开何时必须先复议
| 答复类型 | 救济入口 | 考场抓手 |
|---|---|---|
| 因条例第14—16条不予公开 | 先行政复议,再诉讼 | 国秘/禁止公开与三安全一稳定;商秘隐私;内部事务、过程性信息、执法案卷 |
| 信息不存在、无法提供或不予处理 | 可依法直接起诉 | 2025信息公开司法解释明确受理 |
| 不属于本机关、逾期不答复、提供内容不符 | 可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 不是第14—16条的“不予公开” |
| 公开行为侵害第三方商秘、隐私 | 第三方可以起诉 | 公开前还可请求预防救济 |
〇五行政复议:前置、管辖、终局
1. 六类高频复议前置
| 类别 | 前置范围 | 最易错边界 |
|---|---|---|
| 当场处罚 | 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 | 不是所有行政处罚 |
| 自然资源 | 侵犯已经依法取得的自然资源所有权或使用权 | 失地者前置;申请而未取得的落选者通常自由选 |
| 不履行职责 | 拒绝、未依法履行或不答复法定职责申请 | 信息公开另按其专门分岔处理 |
| 信息公开 | 条例第14—16条的不予公开 | “不存在、不归本机关、不处理、逾期不答”等不混入 |
| 税务 | 征税行为等依法前置事项 | 税务处罚、强制执行、反倾销税等依法自由选情形另算 |
| 反垄断集中 | 禁止或限制经营者集中的决定 | 属于其他法律规定的前置 |
2. 复议管辖
普通部门
县级以上政府工作部门作行为 → 找本级人民政府。
垂直机关
海关、金融、外汇、税务、国家安全 → 找上一级主管部门。
省部级
省级政府或国务院部门自己的行为 → 向原机关申请复议。
部门找本级政府;垂直找上级;省部找自己;乡镇政府找县政府。
3. 终局只钉两类
- 省部级原级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起诉;也可以选择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裁决为最终裁决。它是“选择后终局”。
- 外国人出入境限制人身自由:对继续盘问、拘留审查、限制活动范围、遣送出境等决定申请复议的,复议决定依法终局。
4. 行政转刑事:先锁“同一违法行为”
对行政拘留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申请复议后,因同一违法行为涉嫌犯罪又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行政复议终止。行政诉讼中涉及同一事实的刑事程序可能导致诉讼中止。若是不同事实、不同违法行为,不能机械套用终止或中止。
〇六受案范围与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
1. 先跑万能三问
负面清单压成:国抽内终,刑调导重——国家行为、抽象行为、内部行为、法定终局、刑事司法、行政调解仲裁、无强制力指导、重复处理或过程性且无实际影响的行为。
2. 附带审查四步
管辖跟具体行政行为走
发现文件可能不合法,才应听制定机关意见
申请出庭应准许;不陈述不提供,照样审
不作依据+裁判理由阐明+提出处理建议
- 法院无权直接撤销该规范性文件。
- 作出生效裁判的法院应当向制定机关提出处理建议,可以抄送同级政府、上一级机关、监察机关和备案机关。
- 可以在裁判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修改或废止的司法建议;接收机关应在60日内书面答复。
〇七被告与管辖:四步一格都不能跳
维持 / 改变 / 不作为
共同 / 复议机关 / 择一
先定基层或中院
不动产 → 复议/人身 → 一般
1. 复议结果决定被告
| 复议结果 | 被告 | 特别提醒 |
|---|---|---|
| 维持 | 原机关+复议机关共同被告 | 原告拒绝追加,法院仍应通知追加或列为共同被告 |
| 改变 | 复议机关单独作被告 | 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无效、确认违法通常属于改变 |
| 仅因程序违法确认违法 | 不视为改变 | 这是“确认违法=改变”的例外 |
| 复议不作为 | 起诉原行为告原机关;起诉不作为告复议机关 | 由原告在两个诉讼对象中选择 |
2. 级别管辖:看被告,但共同被告有特规
中院高频四类:县级以上政府及国务院部门作被告的案件、海关处理案件、本辖区重大复杂案件、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可压成“高、海、重、法”。
3. 地域管辖三连问
- 同一事实既有“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又有其他措施或处罚,一并起诉时可适用原告所在地。
- 只有行政拘留处罚、诉讼请求中没有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不能仅凭“人被关过”当然回原告所在地起诉。
- 自然资源确权导致不动产物权变动,先命中不动产专属;普通许可证不是不动产,经过复议则进入两地可选。
〇八原告资格:门票不是胜诉判决
不限于相对人
相邻权、公平竞争权、投诉要求追究加害人责任、撤销变更涉及其权益者,都可能有原告资格。
亲属不是天然原告
只有亲情或事实上的担忧不够,必须落到法律上利害关系或法定承继、代理规则。
合同关系看救济出口
通常“有完整民事救济就走民诉;没有民事出口且行政行为直接伤到权益,才更可能有行政原告资格”。
公益诉讼
行政公益诉讼法定主体是检察机关,先发检察建议再起诉;不要把民事公益诉讼中的社会组织搬过来。
公民因被限制人身自由不能起诉,其近亲属可依口头或书面委托,以该公民名义起诉;近亲属不是因此取得独立原告资格。
〇九数字账本与话术判别
| 数字 | 场景 | 记忆钩子 |
|---|---|---|
| 30+30日 | 查封扣押;冻结 | 同档期限,另定层级不同:封扣法+行政法规,冻结仅法律 |
| 立即 / 24小时 | 紧急当场实施后补批 | 人身立即报,财产24小时补 |
| 15个工作日 | 信息公开第三方提出意见 | 不回应不等于同意 |
| 20个工作日 | 信息公开一般答复期限 | 经批准可延长,延长不超20工作日 |
| 10日 | 非诉执行书面催告送达后 | 满10日仍不履行才申请法院 |
| 3个月 | 诉期届满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提改废司法建议 | 同数不同场景,必须连着动作背 |
| 60日 | 一般复议申请期;规范性文件司法建议答复期 | 申请期与答复期不要混 |
口头形式三句
- 官动手,笔在先;现场紧急才有例外。许可、处罚、强制原则上重成文。
- 民求官,口能开。公开申请、复议申请、起诉、赔偿请求等依法存在口头入口时,机关应记录。
- 院内程序可口头,判决裁定必成文。不要把程序便利扩大到裁判文书。
一〇十五枚弹坑:点开前先口答
1. 集中行政处罚权时,强制措施权怎么办?
2. 紧急当场实施,何时补办批准?
3. 可以对公司断电吗?
4. 无自执行权机关能“直接”申请法院吗?
5. 执行协议能免什么?
6. 信息公开第三方逾期不说话,视为同意吗?
7. “应当书面”出现后,口头例外能否把它判错?
8. 信息公开是不是所有“不公开”都复议前置?
9. 复议“确认违法”一定算改变吗?
10. 复议维持,共同被告的级别看谁?
11. 不动产专属与复议两地可选冲突,谁先?
12. 被行政拘留就能回原告所在地起诉吗?
13. 规范性文件可能不合法时,法院怎么办?
14. 行政案件转刑事,一律终止复议、中止诉讼吗?
15. 自然资源“失地者”和“落选者”怎么分?
一一主动提取:先答再点
1. 行政法规能否另行规定冻结期限?
2. 信息公开第三方在15个工作日内未回复,行政机关应:
3. 机关答复“申请的信息不存在”,起诉前是否当然必须先复议?
4. 复议机关仅因程序违法确认原行为违法,是否属于“改变”?
5. 县财政局作出处罚,县政府复议维持。级别管辖主要看:
6. 土地确权案经过复议后,地域管辖优先适用:
7. 法院发现被诉行为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违法,可以:
一二法条与权威来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部门政府信息公开
- 《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生态环境部法律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2026年修订)· 国家行政法规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
使用提醒:本卡服务于 2026 法考复习,重点是题目判断顺序;不替代考试大纲、官方法条和授课资料。题干明确给出旧法时间点时,以题干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