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担保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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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抵押不是登记设立。
不动产抵押登记设立
未登记:合同可有效,抵押权没出生
动产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登记只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
动产质权交付设立
不交付:质权没出生
极限口诀:房地不登没有权;动产不登有权但难抗人;动产质押交付才有权。
配套两层账:“归谁”看交付(224条),“押谁”看合同+登记。226条是简易交付,不是一般交付规则。
题107
担保从属性:假租赁、真借款
错选AB
房屋不存在+甲乙均知→通谋虚伪→租赁壳无效→隐藏借款另判
- 《民法典》146条:伪装的租赁合同无效,隐藏的借款合同依自身规则判断,本题有效。
- 丙保证的是“租金债务”,并不知道真实借贷;名义租赁无效,租金保证也随之无效。甲乙串通损害不知情保证人,也可用154条平行论证。
- “名为合作、实为借贷”若只是名称错,直接重新定性;本题虚构标的和交易内容,属于壳无效、里另判。
探测器:双方打算履行纸面合同吗?
标的虚构+双方均知情 → 通谋虚伪;只有一方知情,通常转入欺诈、可撤销。
合同无效五类:无、虚、强、公、串
- 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限制行为能力人不相适应的行为通常是效力待定。
- 虚:通谋虚伪,杀壳不当然杀隐藏行为。
- 强:违反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 公:违背公序良俗。
- 串: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题109
抵押合同有效但未登记:赔的是什么
概念卡点
抵押合同有效→丙负登记义务→未登记→抵押权未设立→乙丧失优先受偿利益
损害的不是一个已经存在的抵押权——抵押权根本没有出生;损害的是乙依据有效抵押合同本应取得的履行利益,因此承担违约损害赔偿,通常以抵押物价值及约定担保范围为限。
三入口检验:物权已经存在却被侵害 → 侵权;合同义务没履行 → 违约;订约阶段被坑 → 缔约过失。
同一把刀:公证不等于登记;交房本不等于登记;占有房本不等于取得抵押权。
题110
抵押 × 添附:物上效力与价值范围分开
半截规则陷阱
- 物上效力:添附物归抵押人,抵押权及于添附后的整体,可一并拍卖。
- 价值范围:添附增值部分不当然优先,优先范围锁定在抵押设立时的原值700万元。
- 房地一体:房与地处分法定绑定,一并抵押。
添附整体卖,增值不优先;房地永远绑。
题114
先押后租:公示时间戳
- 租赁要对抗后设抵押,必须租赁合同成立+承租人已经占有均在先。
- 先押后租:拍卖过户后,租约不能约束买受人,承租人腾退;先租后押:承租人稳坐。
- 占有就是租赁的公示旗。合同签在抵押前、交房发生在抵押后,仍不能对抗。
- 被清场后的租金、违约损失,依合同相对性找出租人。
押租比先后:谁先立旗(登记/占有),谁的权利硬。
题115
先押后租续集:腾完还要算违约账
少选D
- “无偿租”实为以租抵债,属于预付全部租金,债务消灭。
- 恶意串通倒签起租日:修订内容无效,原始租约仍有效。
- 承租人被拍卖买受人清场后,可以回头找出租人:违反保持使用收益义务,承担减租、不付租及损害赔偿责任。
先押后租 → 对抗不了 → 被清场 → 腾完找房东。
题117
恶意脱保:分段看违约
漏选A
- 登记部门原因导致暂时办不成:抵押人不违约。
- 挂失房本+卖房过户:抵押人亲手造成永久履行不能,违约成立。
- 受让人知情也救不了银行:抵押权从未设立,无追及力;抵押人有权处分,受让人取得所有权。
- 第三人没有义务代债务人偿还,但自愿代为清偿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题目里的“应/可”是一字生死。
题120
超级动产抵押:三个闸门
Sol压缩版C拿不准
船归洪(交付,B)——少付带押(404栽在价款,D)——超级不超卖方旧押,登记在先银行赢(416回落414,C)。
极限压缩
船归洪,押随船;超不了,银行先。
- 第一闸:所有权。6月15日交付,未保留所有权,洪某取得渔船所有权。
- 第二闸:银行旧押是否追上。渔船属于造船厂“产品”,已落入浮动抵押;洪某80万元仅付20万元,不符合404条已支付合理价款的正常经营买受人条件,旧抵押继续跟船。
- 第三闸:同船两押排序。甲的价款抵押虽在交付后10日内登记,但416条只能插队买受人一侧的其他担保权;银行抵押来自出卖人一侧,插不到。回到414条,银行5月30日登记在先。
辨析:善意取得救的是“从无权处分人处购买”;正常经营买受人面对的是有权处分,关键不是知情,而是经营范围、持续销售、已付合理价款、取得所有权四要件。
展开验算:从原题事实一路推到BCD
已知事实
- 5月30日,乙银行对甲的现有及将有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设立浮动抵押并登记。
- 6月6日,洪某以80万元购买甲的渔船,同时以渔船为尾款设立价款抵押,先付20万元。
- 6月15日交付渔船;6月20日甲办理价款抵押登记。
- 洪某剩余60万元一直未付。
B:船归谁
- 动产所有权原则上自交付时转移;题干无所有权保留。
- 6月15日交付后,洪某取得渔船所有权,B成立。
D:旧押追不追船
- 渔船是造船厂产品,进入乙银行浮动抵押财产池。
- 404条正常经营买受人必须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标的。
- 80万元仅付20万元,洪某不能切断乙银行的浮动抵押。
- 因此洪某取得的是带着乙银行旧押的所有权,D成立。
C:同船两押怎么排
- 洪某取得所有权后,又以同一渔船向甲设立价款抵押,于交付后10日内登记。
- 现在同一渔船上并存乙银行的旧浮动抵押与甲的价款抵押,顺位问题启动。
- 416条超级优先权只优先于“抵押物买受人的其他担保物权人”。
- 乙银行的抵押是渔船仍在出卖人甲手中时由甲设立的,属于出卖人一侧旧负担。
- 甲的超级优先权不能打败乙银行,只能回到414条登记顺位。
- 乙银行5月30日登记,甲6月20日登记,乙在先。
- 所以C成立、A错误,最终答案为BCD。
题122
最高额抵押 × 债权转让
- 进池门:最高额抵押设立前的旧债,经当事人同意可以纳入担保池。
- 出池门:债权确定前转让某笔债权,最高额抵押原则上不跟随转让,属于从属性的法定例外。
- 池内2000万元旧债+4000万元新债=6000万元,正好封顶,银行优先6000万元。
池子记账,结算封顶;旧债可进,转出不带。
题126
最高额抵押的两个钟
D困惑
债权确定期间池口敞开多久:期间内新债自动入池;封口后不得新增。
抵押权行使期间等于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期间内不行使,法院不再保护。
别串保证期间保证期间通常6个月,是另一套除斥期间规则。
开池 → 敞口收债 → 封口结算 → 主债权时效内动手。
题128
动产质权:一切特色从占有移转长出来
多选A
- 孳息跟着占有走:质权人收取,依次冲费用、利息、本金;孳息所有权仍归出质人。
- 抵押的镜像:平时孳息归抵押人,扣押后抵押权人才开始收取。
- 质权人负保管义务;怠于行权时,出质人可以催告并请求法院拍卖、变卖。
- 债权人放弃质权,保证人在其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题130
权利质权:应收账款带着债务人的牌一起走
10万元债权全部出质 → 乙主动主张2万元抵销 → 质押债权缩水至8万元 → 丙最多受偿8万元。
- 债权出质借用债权转让中的债务人保护规则:原有抗辩权、抵销权全部保留,可以向质权人主张。
- 出质本身有效,标的是完整10万元;不是“2万元出不去”,而是乙主张抵销后标的缩水。
- 抵销必须由乙主动主张,不自动发生。题干“如乙公司提出抗辩”就是机关。
- 债权不存在善意取得魔法:质权人拿到的永远是带着原有瑕疵的债权。
- 权利质权设立:有权利凭证的交付凭证;无凭证的应收账款、股权、知识产权财产权,登记设立。
再加一道上限:丙最终优先受偿还受被担保主债权及其担保范围限制,不会因为质押标的有10万元就无条件多拿。
题131
商事留置:旧账未清,新货也可扣
- 企业之间的商事留置不要求债权与留置物属于同一法律关系;普通民事留置原则上要求同一关系。
- 可分物:按债权数额扣到相当程度即可;不可分物:可以整体留置。
- 留置明显超额时,债务人可请求返还超额部分。
商留不问同一关系;扣够为止不许多;不可分,整个扣。
题133
时效 × 留置:占有型担保的特殊待遇
主观题级
- 诉讼时效届满:产生抗辩权,不消灭债权,债务成为自然债务。
- 抵押权:主债权时效经过后,法院不再保护其行使。
- 质权、留置权:因权利人持续占有担保物,主债权时效经过后仍可变价优先受偿,债务人请求直接返还通常不获支持。
- 汽车不能直接抵债,钱与车也不满足法定抵销同种类要求;只能先拍卖、变卖,物变钱后再受偿。
手里有货,心里不慌。
03
占有
一页小抄
三刀定坐标
这些概念不是互相排斥的选项,而是三条独立坐标。同一个占有人可以同时是:无权+恶意+自主。
1有没有本权?
有权/无权占有
所有权、租赁权、借用关系等都是权源;租期届满会从有权翻成无权。
2知不知道无权?
善意/恶意占有
只切无权占有;决定最后怎么算账,不决定是否返还。
3以谁的姿态占?
自主/他主占有
小偷是自主;承租人、保管人、质权人是他主。
做题顺序:先权源 → 再善恶 → 自主他主最后看。
总纲:事实先于是非;占有保护先稳住秩序,再清算谁真正有权。
| 人物 | 权源 | 善恶 | 自主/他主 | 直接/间接 |
| 所有人自己使用 | 有权 | 无需区分 | 自主 | 直接 |
| 承租人 | 有权 | 无需区分 | 他主 | 直接 |
| 出租人交房后 | 有权 | 无需区分 | 自主 | 间接 |
| 盗贼占赃物 | 无权 | 恶意 | 自主 | 直接 |
| 不知情买到他人之物 | 善意取得完成前无权 | 善意 | 自主 | 直接 |
| 租期届满仍占用但承认房东所有 | 无权 | 恶意 | 他主 | 直接 |
题137
隐藏物:藏非弃,所有权不死
- 原所有人把钱藏进屏风,不等于抛弃;后来无意卖掉屏风,处分意思也不覆盖藏在其中的信封,钱的所有权不转移。
- 不是“隐藏人必然所有”:如果小偷隐藏赃款,所有权仍属于受害人。
- 遗失、漂流、埋藏、隐藏、失散动物都是有主物,不适用先占;发现埋藏物、隐藏物参照遗失物规则。
- 应返还或送交有关部门;可请求必要保管费用,无当然报酬(悬赏除外);公告一年无人认领归国家,不归发现人。
- 本题辛某明知不属于自己仍据为己有:无权+恶意+自主+直接占有。
发现后准备返还:直接+他主;明知不是自己的仍据为己有:直接+自主+无权+恶意。
善意取得
先问:委托物还是脱离物
- 委托物:所有人主动交出去的租赁物、借用物、保管物、质押物,原则上可能适用善意取得。
- 脱离物:遗失、被盗、被抢,原则上不能直接被善意取得;适用遗失物追回的特别规则。
- 禁止流通物,或者善意、合理价格、公示三件套不齐,也不能善意取得。
反直觉:骗走的仍算所有人主动交付的委托物,可能适用善意取得;货币原则上占有即所有。
自己交出去的能洗白;丢的、偷的、抢的洗不白;骗走的算交出去的。
题139
借错车:善意到恶意的瞬间翻面
使用费卡点
题干“告知+未理睬”是时间轴:被告知前善意,被告知后仍不返还,转为恶意。
| 阶段 | 必要费用 | 使用收益 | 意外毁损 |
| 善意期 | 可以请求 | 原则上不另付使用利益 | 通常仅返还取得的保险金、补偿金等 |
| 恶意期 | 不享善意占有人待遇 | 返还使用利益、孳息 | 损失未获弥补的继续赔偿 |
- 善意、恶意不改变“还不还”:无权占有都应返还,只改变返还时如何算账。
- 权利人有两把剑:占有返还请求权(侵夺发生后一年内)+所有权返还请求权(不受该一年期间限制)。
善恶只改算账,不改返还。
题141
强拆违建:占有不问出身
- 违法建造不符合“合法建造”的物权取得规则,不能据此主张建筑物所有权。
- 但违法建造人对建筑物仍有事实占有;私人擅自强拆属于侵夺、妨害占有。
- 拆违必须走行政程序:举报、认定、决定、依法强制执行。强制力由法定程序垄断。
- 违建部分不能要求恢复原状重建;但强拆同时损坏合法自住房墙体,合法财产损失仍应赔偿。
占有保护三连:赃物、拾得物、违建——事实先于是非。保护占有秩序,不等于承认所有权。
题142
占有的权利推定:盾,不是剑
错选A
- 现占有人先凭占有推定防守,挑战者负责举证。
- 甲证明自己此前合法占有,乙的初始推定被击穿。
- 举证责任转到乙;乙拒绝解释现金来源,相当于放弃举证,败诉。
推定是盾不是剑:只能在被挑战时免除初始举证,不能把占有推定本身当作取得权利的来源。
共同共有五种:夫妻、家庭、遗产分割前、合伙、同居。
命题笔法:“均知情”(107)、“未理睬”(139)、“拒绝提供”(142)——题干每个词都在补构成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