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 · 速记

管辖

一眼扫完
先定级别再定地域

级别管辖

基层:一审原则兜底
中院:重大涉外+辖区重大影响+最高法确定
高院:省内重大影响
最高:全国重大影响+认为应当自审

基层兜底 · 中院三类 · 高院一类 · 最高两类|协议不得改变级别

地域管辖优先级 专属 > 协议 > 特殊 > 一般

专属

不动产所在地;港口所在地;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主要遗产所在地。

协议

财产纠纷+书面+实际联系;不得违反级别、专属、专门管辖。

特殊

合同=被告住所地+履行地侵权=被告住所地+侵权行为地

一般

原告就被告;住所地 ≠ 经常居住地,找经常居住地。

应诉

不提异议+答辩或反诉;不得违反级别、专属管辖。

其他特殊地域管辖

记连接点,不必背长句。

公司纠纷 公司住所地
运输合同 始发地+目的地+被告住所地
侵权纠纷 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
运输事故损赔 事故发生地+最先到达/降落地+被告住所地
船舶碰撞等海事损害 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被告住所地
海难救助费用 救助地+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
共同海损 船舶最先到达地+理算地+航程终止地

共同、裁定与异议

抓住法院有没有管辖权。

共同+选择 多个法院有权=共同;原告任选=选择;重复起诉=最先立案管辖。
移送管辖 无权 → 有权;错误立案的纠错程序;不得再次自行移送。
指定管辖 争议不决/无法管辖 → 上级法院指定。
管辖权转移 有权法院之间,上下级转移;属于级别管辖的变通。
管辖权异议 答辩期内提出;成立则移送,不成立则驳回,可上诉。未异议+答辩或反诉=应诉管辖;级别、专属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