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宗(二)
强制措施 · 附民 · 期间送达 · 立案 · 侦查
总账二十一题战果
红边为弹坑,绿边为答对但要求钉的题。Q51、Q53未上交,不记。
壹强制措施
五种:传保监拘捕。决定各管各,执行全归公——这张表是本专题所有题的底座。
决定 / 执行总表(O自述并经核)
| 措施 | 决定 | 执行 | 坑 |
|---|---|---|---|
| 拘传 | 公检法 | 各自执行 | 唯一不交公安的 |
| 取保 / 监居 | 公检法 | 公安 | 指定居所监居须上一级公安/检察院批准 |
| 拘留 | 公、检 | 公安 | 法院无刑事拘留权(扰乱法庭=司法拘留) |
| 逮捕 | 检(批准/决定)、法(决定) | 公安 | "公安决定逮捕""法院批准逮捕"都错 |
拘留期限全链:公安3日→特殊+1至4日→流窜多次结伙30日;检察院审查批捕7日;最长37日。检察院自侦10+4=14日,无30日档。监委留置转来→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应当先行拘留(自己决定、公安执行),留置自动解除,10日内决定捕/保/监(可延1–4日)。
D的分寸:侦查阶段检察院只能"决定拘留","先行拘留"四个字在侦查阶段只属于公安。
拘留程序:24小时三件事同时做
- 送看:送看守所;异地拘留押不回的24小时内先送抓获地看守所,回管辖地立即转。
- 讯问:可在送看前问(查有没有抓错人),不能等送进看守所才第一次讯问。
- 通知家属:例外只有两个——无法通知、国恐通知有碍侦查。普通案件哪怕打草惊蛇也得通知。
- 拘留要出示拘留证,先行拘留除外;异地执行通知当地公安、当地公安应当配合。
启动三方式:依职权(无定期规定,C)/ 依申请(嫌疑人被告人、法代、近亲属、辩护人、值班律师——近亲属能申请,与回避Q21反着)/ 依建议(看守所)。
结果分阶段:侦查、审判阶段→向公安/法院提"建议"(对象是公安/法院,不是看守所;是建议,不是通知/要求/决定);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自己"决定"释放或变更。
取保 vs 监居 义务清单
| 取保候审 | 监视居住 | |
|---|---|---|
| 应当 | 不离市县(执行机关批准,解释加决定机关同意)/ 住址单位联系方式变动24小时内报告 / 传讯到案 / 不干扰证人 / 不毁证伪证串供 | 不离执行处所 / 未经批准不会见通信(不含辩护律师,国恐指居例外)/ 传讯到案 / 不干扰 / 不毁证 / 交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 |
| 酌情可责令 | 不进特定场所 / 不与特定人会见通信 / 不从事特定活动 / 交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 | (无,全是应当) |
记法:取保"五必守四可加",监居"全都必守";监居交证件多一个身份证,且从酌情变应当。
保证人保证金择一不并用;取保最长12个月,期满"应当解除",不是自动。
Q43 审查批捕讯问嫌疑人(答对,钉)
- 批捕阶段"可以"讯问,七情形升"应当":逮捕条件有疑问 / 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向辩护律师陈述不算)/ 侦查可能重大违法 / 重大疑难复杂 / 认罪认罚 / 未成年 / 盲聋哑或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拒不认罪、共同犯罪不在名单。
- 审查起诉阶段:讯问嫌疑人、听取律师意见一律应当。批捕阶段听律师意见"可以",律师提出要求则应当。
- 对照记:"批捕可以七情应当,起诉一律应当。"拘捕后24小时讯问是另一个时间点。
不批准逮捕
- 不批捕应说明理由连同案卷送公安执行;需补侦的制作补充侦查提纲送公安(批了就没有补侦一说)。
- 审查逮捕阶段检察院不另行侦查,不得直接提采取取保候审的意见。
- 因无犯罪事实 / 16条情形 / 证据不足拟不批捕→应当经检察长批准。
- 公安不服:先放人,再复议(本院),不接受向上一级检察院提请复核。
- 共同犯罪部分嫌疑人不负刑责→不批捕的同时告知公安对其终止侦查。
贰附带民事诉讼
谁能告、告谁、赔什么、怎么保全——四格。
放弃附民仍可另行民诉;无论附民还是另诉,精神损害一般不支持。
物质损失四条:精神损失不赔 / 应为直接损失 / 财物需要损坏 / 职务行为国赔。
管辖:诉中→审刑案的法院;诉前→财产所在地 / 被申请人居住地 / 有管辖权的法院。
叁期间与送达
期日是"哪一天",期间是"几天内"。其余都从这一句推。
| 期日 | 期间 | |
|---|---|---|
| 形式 | 时间点(开庭那天) | 时间段(上诉10天) |
| 主体 | 共同进行 | 各自单独 |
| 可变 | 机关指定,可另行指定 | 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变更 |
| 起止 | 只有开始 | 起点定终点也定 |
| 立即 | 必须立即实施 | 不要求立即实施 |
只有机关的期间能重新计算;参与人的期间(上诉期)不重算,只能走耽误期间的恢复。
六种:直接(本人签收;不在→成年家属/单位负责人代收)/ 留置(拒收→邀请见证人留置注明,或拍照录像)/ 委托 / 邮寄(签收日为送达日)/ 转交(军人、服刑犯、专门矫治教育的人)。
肆立案
先接受,再审查,属自己的立案,不属的移送。
Q50 立案材料来源(答对,钉)
- 公检法对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一律先收,不能因不归自己管而不接;口头书面均可,口头写笔录宣读签名捺指印。
- 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保护:所有案件,公检法保障本人及近亲属安全。
- 证人保护特殊措施(不公开姓名 / 不暴露外貌 / 禁止接触 / 专门保护):限国恐黑毒,对象证人、被害人、鉴定人及近亲属。两张名单别互套。
对自侦案件立案监督两步:建议立案/撤案→不采纳报检察长。"对公安四步走,对自己家两步走。"
伍侦查
先问哪家办的案,再套数字和动词。
| 人 | 照片(人) | 物 | 照片(物) | |
|---|---|---|---|---|
| 公安 | ≥7 | ≥10 | ≥5 | ≥10 |
| 检察院 | ≥7 | ≥10 | ≥5 | ≥5 |
数量含被辨认对象本身;被辨认的人只能是犯罪嫌疑人(B);主持人错分两档——不是侦查人员主持(值班律师)→排除,侦查人员一人主持(A)→瑕疵可补正。
辨认笔录:侦查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签名,必要时录音录像;公安辨认应当请见证人,检察院自侦必要时可以请(公安更严,别记反);辨认主体=被害人、证人、犯罪嫌疑人。
Q55 讯问 · 逮捕 · 鉴定(答对,四项理由全在点上)
- A 已羁押的在看守所讯问室问;没羁押的可在公安讯问室或住处。O口诀:"一般公安讯问室,特定情况就地问。已送看的看守所,未送看的可在家。"
- B 世上没有"先行逮捕":拘留应急可无证,逮捕须证据+刑罚+危险性三条件并持逮捕证。
- C 多人鉴定意见不同→注明分歧各自签名,不取最有利。D 鉴定意见脆,缺签名或缺公章都作废。
- 鉴定人不得旁听庭审;鉴定意见用作证据的,公安应当告知嫌疑人、被害人或法代(可申请补充或重新鉴定)。
门槛:立案后;严重危害社会秩序案件(国恐黑毒、重大贪贿渎职、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重大犯罪、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犯罪),轻微案件不行(A);追捕在逃也可用。谁批谁做:公安设区的市级以上;检察院、监委可决定不可实施;秘密侦查(隐匿身份、控制下交付)基层公安可做。期限:一次3个月可延长无总上限;换种类换对象重新报批。对象:嫌疑人、被告人+与犯罪活动直接关联的人(D)。用法:必须随案移送才能定案;裁判文书可写证据名称种类证明对象,不得写身份、设备、方法(C)。
| 检查 | 搜查 | |
|---|---|---|
| 对象 | 人身 | 人身、场所 |
| 持证 | 证明文件 | 搜查证;执行逮捕拘留遇紧急可无证 |
| 妇女 | 女工作人员或医师 | 只有女工作人员 |
| 专家 | 可以邀请 | 无需 |
| 机关 | 公检法 | 公检 |
| 强制 | 任意性;犯罪嫌疑人拒绝、认为必要、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强制(A) | 强制性 |
搜查在场人三档:被搜查人→家属邻居→其他见证人,人跑了父母在场就行(C)。书上:"为搜而搜应持证,抓人紧急可无证。"
| 侦查阶段(审查批捕) | 起诉阶段 | 审判阶段 | |
|---|---|---|---|
| 公安案件 | 不批捕才补,公安补 | 可退回公安,也可自行侦查 | 只能退检察院补,不能再退公安监委;发现漏人漏罪应要求公安补充移送起诉或补侦 |
| 自侦案件 | 不予逮捕才补,负责侦查的部门补 | 应当退回负责侦查的部门,必要时自行侦查 | |
| 监委案件 | 监委承办部门补充调查 | 应当退回监委补调,必要时自行补侦;退案不退人 | |
| 次数/时间 | 不限次不限时 | 退补2次为限每次1个月;自行侦查不计次 | 退补2次为限每次1个月 |
| 期限重算 | 不重算 | 重算审查起诉期限 | 重算审限 |
弹坑红榜 · 本卷刀法统计
- 绝对词杀(只能 / 应当 / 必须 / 不得):Q42-C、Q44、Q45-D、Q47-A、Q55-A、Q58-B、Q59-A。看到就先怀疑。
- 范围扩张杀(抹掉限定条件):Q40-C、Q41-D、Q47-B、Q48-鉴定、Q56-B。问一句"前提齐了吗"。
- 罪名→机关陷阱:Q42-D、Q54-D、Q60-C 三次都是"刑讯逼供 / 虐待被监管人=检察院自侦"。凡涉及罪名,先问哪家管。
- 年龄戴谁身上:Q44-A,16岁是被害人。凡涉及年龄,先问是谁的。
- 动词配名词:Q56-D 查封扣押 vs 查询冻结;Q59-D 医师只给检查不给搜查。
- 顺序不能跳:Q52 四步、Q40 拘留24小时三件事、不批捕先放人再复议。
- 两张像但不同的名单:国恐 vs 流窜多次结伙;证人保护 vs 举报人保护;刑诉近亲属 vs 民法近亲属;公安辨认见证人"应当" vs 检察院"可以"。
附口诀总集
红框为书上,绿框为O自记或Rene拟。考前直接背这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