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 · 土地管理与城乡规划真题复盘
五道题,吃透五组具体规则
只整理本轮第179、181、184、185题及“临时建设到期强拆”判断题。重点保留数字、机关、先后顺序和错误选项的具体错因。
集体内部同意不能替代行政审批;符合规划不能替代具体建设手续;取得建设资格也不能自动取得销售资格。
第179题|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两个三分之二”必须精确记
出让、出租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应经:
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不是过半数,也不是“到会人员的三分之二”。两个方案满足其一即可。
使用权原则上可以抵押
依法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原则上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
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集体土地使用权一律不能抵押”是错误说法。
有收回事由,不等于村委会能直接收回
擅自改变批准用途,可以构成收回事由;但不能仅凭村委会决议收回。
依法收回还须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履行程序,并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
村委会不能批准修改城乡规划
村委会可以参与土地合同关系,但改变规划或法定用途,要向有权的自然资源、规划主管机关申请。
村委会同意改变合同用途 ≠ 城乡规划已经依法变更。
第181题|国务院批准的大型水利项目
| 情形 | 修改依据 / 程序 | 本题中的判断 |
|---|---|---|
| 一般修改 | 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 这是一般规则,但本题有特别规则。 |
| 国务院批准的大型能源、交通、水利项目 | 需要改变规划的,根据国务院的批准文件修改。 | D正确。 |
| 省级政府批准的相关基础设施项目 | 属于省级规划批准权限的,根据省级政府批准文件修改。 | 项目由谁批准,就看对应特别规则及权限。 |
A、B、C究竟错在哪里?
- A错误:本题所考的规划修改特别程序,不以“征求水坝区域内利害关系人意见”为法定前置条件。征地、环评可能另有公众参与,不能混进本题。
- B错误:省政府不需要再就规划修改报国务院审批一次。
- C错误:不是“国务院授权省政府审批”,而是直接依据国务院批准该大型水利项目的文件修改。
临时建设判断题|到期未拆,能否直接强拆?
第184题|乡村建设的三个手续
谁申请、谁发证
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
建设单位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 → 乡、镇政府报城市、县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农转用审批 ≠ 用地审批
前者改变土地用途类别,后者把具体土地批准给建设单位使用,中间还隔着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题目中的“100亩”可能影响具体审批层级,但不改变三步顺序。
第185题|麦田里的十层楼
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等于能建、能卖
该证只解决用地的规划条件,不能替代土地权利取得、工程规划、施工和商品房销售手续。
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也不等于能卖
该证解决“工程按什么方案建”,不解决土地权属、施工许可和商品房销售资格。
补交征地补偿款,不能代替土地征收
土地征收还要经过法定审批、公告实施、补偿安置、权属转变和后续供地。补钱不能把违法项目直接“洗白”。
无法消除规划影响的,限期拆除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建设,应责令停止;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
不能拆除的,才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并可处工程造价10%以下罚款。
把两条违法建设处理链背精确
| 违法情形 | 处理机关 | 处理方式 |
|---|---|---|
| 城市、镇规划区内: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证建设 |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 先责令停止;能改:限期改正+工程造价5%—10%罚款;不能改:限期拆除;不能拆: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可并处工程造价10%以下罚款。 |
| 乡、村庄规划区内:无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证建设 | 乡、镇人民政府 | 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
| 规划部门作出停建或限拆决定后仍拒绝 | 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执行 | 可以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 |
真题错项替换表
| 选项常见说法 | 为什么错 | 应替换为 |
|---|---|---|
| 村委会同意即可改变土地规划 | 集体内部决定不能代替国家规划审批。 | 向有权的自然资源、规划主管机关申请。 |
| 村委会决议即可收回土地 | 有收回事由不等于有直接收回权。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履行程序,并报原批准用地的政府批准。 |
| 大型水坝修改规划还要省政府报国务院 | 重复设置审批。 | 国务院批准的大型水利项目,依据国务院批准文件修改。 |
| 临时建筑到期不拆即可强拆 | 漏掉规划主管部门的限期拆除决定。 | 先限拆;仍不履行,县级政府才责成强拆。 |
| 先办用地审批,再办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 顺序颠倒。 | 占农地时:农转用 → 乡村规划证 → 用地审批。 |
| 符合规划、补一个证就能建设销售 | 一个证不能代替土地、施工和销售全套手续。 | 分别审查土地、规划、施工和销售资格。 |
| 补交征地补偿款就完成征收 | 补偿只是征收程序中的一部分。 | 还须法定审批、公告实施、补偿安置和权属转变。 |
-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村民会议成员2/3以上,或者村民代表2/3以上同意。
- 乡村占农地建设:农转用审批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 用地审批。
- 违法工程:能改则改并罚 → 不能改则拆 → 不能拆才没收。
- 行政强拆:先作停建或限拆决定 → 拒不履行 → 县级政府责成查封、强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