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档案 · 法律馆 · 三国法

三国法冲刺卡

两日刷题结晶 · 规则拼图不共情,只执行 · 它不需要跟你有关系,它只需要在考场上认识你

4次「不说理由」出场
9项应当拒绝引渡
24h旅馆外住宿登记
15名国际法院法官
4罪ICC管辖清单
3把杀选项的刀
〇〇

先锁定考试时点

三国法以国际公约为骨架,近年无新旧法切换问题,不涉及 2026-08-15 生态环境法典时点。但有一条口径纪律:教材口径优先——如「海上敌国商船:原则拿捕不没收」,与旧海战法「捕获法庭裁判后可没收」表述不同时,一律服从教材与题干年份。

本卡覆盖:国籍·出入境·引渡·庇护·难民·外交领事·特别使团·条约法·争端解决·国际法院·海洋法程序·战争法·航空刑法。

〇一

制度地图:两层法

三国法是两层法叠着考:国际法(通用层)管国家之间;国内法(各管各)填国际法留的白。国籍怎么定、户口销不销——各国自己的事;引渡框架、豁免、公约机制——通用。
「依中国法」→ 调国内法;「依国际法/公约」→ 调通用层;两国都不是中国 → 中国法全体退场。
① 圈开关
题干「依____法」四个字,决定调哪套规则
② 验主体
谁有权做这个动作?(国家/机构/个人/派遣国/接受国)
③ 杀绝对词
一律 / 终生 / 即可 / 仅 / 任何情况 / 无论……均
〇二

国籍与出入境

国籍四动作:生·进·出·回 主线:第3条不承认双重国籍

动作规则
出生(第4-6条)父母一方中国籍:生在中国→必有;生在外国→原则有;但父母定居外国+出生时即有外国籍→无(第5条但书,两条件缺一不可)「18岁选国籍」是网络误传,中国法无此制度
加入(第7-8条)近亲属中国人 / 定居中国 / 其他正当理由,三门任进一;入籍后不得保留外国籍
丧失(第9-12条)自动丧失=定居外国+自愿取得外国籍双条件;申请退出经批准;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不准退只入籍没定居→不自动丧失
恢复(第13条)曾有中国籍,正当理由可恢复;恢复后不得保留外国籍
审批一律是公安部(第16条)。受理:国内→当地公安局;国外→使领馆。使领馆只收材料不拍板,选项写「使领馆/外交部审批」即杀。

出入境高频钉子

救济终局对照

措施复议诉讼
一般处罚(罚款、警告)✅ 正常走
拘留审查 / 限制活动范围 / 遣送出境 / 不准出入境复议终局(第64条,只此四样)
驱逐出境(公安部,第81条)❌ 决定即终局

口诀:四样复议就到头,驱逐出境到头都没有。外国人当然能打行政诉讼(对等原则),「只能复议不能诉讼」这个命题不存在。

〇三

引渡 · 庇护 · 难民 · 外交保护

引渡 应当拒绝九项

「国民双重政治犯,审完过期军事犯,酷刑程序缺席判」——《引渡法》第8条应当拒绝(绝对)。第9条可以拒绝(裁量)只有两样:我国有管辖权正在追诉;人道主义考虑。

庇护 领土才有

使馆不是派遣国领土——「治外法权」是19世纪旧论,媒体惯性说法。使馆只是「特权加持的驻在国领土」,故无外交庇护:门,驻在国不能破;人,使馆国必须交(交给属地国,不是国籍国)。庇护只能在本国领土上给。

难民四钉子

能工作经驻在国同意可从事营利活动——他回不去,不让干活等于饿死。
非法入境不罚直接来自危险地+及时报到说明理由,不因偷渡受罚(第31条)。
不推回有例外危害国家安全 / 特别严重罪行经终审——「任何情况不得遣返」是错的。
接收≠庇护接收难民是公约义务(被动、批量、认定制);庇护是国家主动个别决定。

外交保护三条件(缺一不可)

① 所在国国际不法行为侵害(合法执法不算)
持续国籍(受害时→求偿时,中途换籍链断)
用尽当地救济(诉讼打到底)

外交保护是国家的权利,不是国民的;与领事协助(探视、给律师名单,门槛低)分清。

〇四

外交与领事特权豁免

身份阶梯

身份刑事管辖豁免民事行政豁免人身
外交代表(大使/参赞/秘书/武官/随员也是)绝对,不分职务内外、不问罪名原则豁免,三例外:私有不动产/私人继承/公务外商业活动绝对不可侵犯,不得逮捕羁押
行政技术人员(会计、译员等,非接受国籍且非永居)同外交代表(绝对)只限执行公务行为同外交代表
领事官员只限执行职务行为只限执行职务行为相对:严重罪行+司法机关决定→可捕
刑事管辖豁免 ≠ 刑事责任豁免。豁免是程序(这家法院没资格审),不是实体(没罪)。救济三条路:宣布不受欢迎的人(无须理由、随时可用)/ 请求派遣国放弃豁免(豁免属于派遣国,本人放弃无效)/ 派遣国自己审。领事贩毒可抓可审,外交官贩毒不能审但能赶。

使 vs 领 四大分界

使馆领馆
馆舍进入馆长同意,无例外(火灾也等)火灾等紧急推定同意;馆长明确反对→推定失效,进不得
邮袋绝对:不得开拆扣留重大理由可要求当面开拆,拒绝→退回原发送地
作证无义务,可拒绝有义务(职务事项除外)
人身绝对不可侵犯相对(严重罪行+司法决定)
〇五

条约法

缔约流水线

谈判
免全权证书:元首/政府首脑/外交部长;使馆馆长限与接受国谈;驻国际组织代表限组织内。超范围,证就回来。
签署
「待核准的签署」=带回国点头才算,不表明同意受拘束
批准/核准/备案
批准(人大常委会决定+主席签批准书):领土边界、引渡司法协助、与国内法不一致等;核准=国务院;接受/加入书=外长签

保留:四格表 只管保留国的双边关系

对家态度条约生效?保留条款命运
接受保留保留后的样子适用(接受=同意你划掉)
仅反对保留保留所涉规定两国间视为不存在(挖掉那条用)
反对保留+反对生效❌ 两国间不生效
非保留国互相之间原汁原味,保留与外人无关
解释性声明不是保留:只表明对条款含义的理解,不动效力;反对它无法律后果,条款原样存活。「保留动效力,声明表理解。」条约明文禁止的、与目的宗旨不符的,不得保留。
〇六

争端解决与国际法院

政治方式:斡旋 vs 调停

促成接触(传话/邀请/设宴/给场地)参加谈判提出方案
斡旋❌ 上桌即越界
调停

谈判是当事国自己的事:形式自由、秘密合法、不因第三方斡旋被锁死。武力或武力威胁(军舰封锁海岸)=红线,秒杀。

国际法院:诉讼 vs 咨询

诉讼管辖咨询管辖
主体只有国家(个人公司组织均不行)只有机构:联大、安理会直接;其他经联大授权+职权内。国家不能问
基础同意四条路:特别协定/条约条款/任择声明重合/应诉管辖(对实体应诉;仅抗辩管辖不算)机构决议请求
效力只拘束本案当事国;无先例制度;判例仅辅助资料无拘束力,不定任何国家权利义务
执行不履行→诉诸安理会(法院无执行力)
安理会「建议」不创设管辖权——钥匙永远在被告兜里。非会员国也能敲联合国的门:可提请安理会/联大注意其为当事方的争端;可成为规约当事国。

法官规则

海洋法公约争端程序(第十五部分)

书面声明四选一:海洋法法庭 / 国际法院 / 仲裁 / 特别仲裁——口头声明无效,等于没选。
两国选择一致→用共同选的;不一致或有人没选→仲裁兜底(附件七)。
可书面声明排除强制程序:划界、历史性权利、军事活动、执法活动、安理会正在处理事项。
〇七

战争法与航空刑法

开战三后果

条约政治性(同盟互助)立即废止;边界等处分性条约继续有效;人道法条约战时才启动。
外交关系断绝,但馆舍、财产、档案保护不掉线;撤离状态也一样。
人与财产敌侨可登记、集中居住;敌国公产可吞,私产只扣——海上敌国商船原则拿捕不没收。
现实对照:美对俄资产主要是冻结(制裁法,非战争法),大规模没收始终不敢碰——「利息绕道」恰恰证明「私产不没收+主权豁免」红线还硬。考场按战争法口径答,别串台。

劫机三公约(东京/海牙/蒙特利尔)

管辖权是并存不是排位:登记国、降落地国、犯罪地国、国籍国……都有;谁抓到谁先审,配「或引渡或起诉」织成天罗地网。选项「仅××国有管辖」「应由××独占」一律杀。

ICC菜单只有四道:灭绝种族、危害人类罪、战争罪、侵略罪——劫机、贩毒、海盗都不归它。

〇八

三把刀与一个警报

绝对词杀一律 / 终生 / 即可 / 仅 / 任何情况 / 一经同意不可撤销——绝对化表述错误概率极高;反过来「可以不说明理由」这种看着不讲理的常是原文。
主体错位杀豁免归派遣国不归个人;宣布不受欢迎的人是接受国;使领馆只受理不审批;国别团体提名法官;斡旋者不上桌。
概念圈定杀无线电发报机≠无线设备;管辖豁免≠责任豁免;保留≠解释性声明;接收难民≠庇护;冻结≠没收。动词连写的选项,每个动词单独过审。
「媒体法学」警报:凡脑中蹦出「网上都说/新闻里讲」,先问法条原文见过没有。已阵亡案例:「18岁选国籍」「使馆是派遣国领土」。这科常识越强越容易错,判断标准只有一个:法条怎么写。
〇九

易错点压缩包

经常居所地:公务签证住两年算吗?
不算。要件=连续住1年以上+生活中心;但就医、劳务派遣、公务居住排除——住满几年也不行。口诀:一年+扎根,医派公除外。
外交官休假期间斗殴,乙国能抓吗?
不能。「职务内外」之分是领事的规则;外交代表刑事豁免不分职务内外,人身不可侵犯连拘留都不行。乙国出路:宣布不受欢迎的人。
待核准的签署=同意受拘束?
不是。它是中间态:带回国核准了才算数。表示同意受拘束的方式(签署/批准/核准/加入)以条约自己的约定为准。
乙国接受甲国的保留,那条条款还管甲乙吗?
不管了。接受=同意你把它划掉,甲乙之间按保留后的样子适用。别把「接受」读成「那条还活着」。
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反对,能否决国际法院法官人选吗?
不能。选法官无否决权,联大与安理会各自过半即当选;常任理事国的反对票只是普通一票。
被告只出庭抗辩管辖,构成应诉管辖吗?
不构成。应诉管辖=对实体问题应诉答辩;专为否认管辖而出现,恰恰是拒绝同意的姿态。
使馆着火,消防队能不能冲进去?
不能,使馆馆舍不可侵犯无例外,烧成灰也得等馆长同意。领馆和特别使团房舍:紧急可推定同意,但馆长明确反对时推定失效——推定补的是沉默,压不过拒绝。
战争爆发,边界条约废止吗?
不废止。政治性条约(同盟、互助)立即废止;边界、割让等处分性条约继续有效——地图不跟着炮火重画。
一〇

随手自测

1. 甲国驻乙国使馆二秘在乙国贩毒被当场发现,乙国的合法处置是?

2. 海洋法公约下,甲国书面选法庭,乙国口头声明选法庭,两国争端归谁?

3. 甲国认为某公约损害其利益,想请国际法院出咨询意见,可以吗?

4. 甲国对某条款声明保留,丁国仅反对保留但不反对条约生效,甲丁之间?

5. 甲国人在乙国航空器上、丙国领空劫机,下列哪项正确?

一一

法条与权威来源

本卡为个人备考笔记,非法律意见;答题一律服从题干年份与教材口径,教材与本卡冲突时以教材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