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专题卡|备案审查 × 合宪性审查 × 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
考前扫一眼版|专杀:要求/建议、改变/撤销、30日/2个月、规章/红头文件、决定提请/决定撤销
一、合宪性审查与备案审查
卡1|合宪性审查 = 备案审查吗?
不等于。
- 合宪性审查:核心问“合不合宪”。
- 可以发生在立法过程中,也可以发生在文件出台后的备案审查中。
- 备案审查:事后规范监督机制,既可审合宪性,也可审合法性等问题。
合宪性审查可事前;备案审查是事后。
卡2|“审查要求” VS “审查建议”
要求:特定国家机关。
国务院、中央军委、国家监委、最高法、最高检、省级人大常委会 → 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审查要求。
建议:其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公民 → 提出审查建议。
最高法=要求;公民=建议。
卡3|第110条能建议审查什么? 高频坑
对象:
不包括规章。
“公民认为部门规章违法,依据第110条向全国人常提审查建议” → 错。
卡4|没人投诉,全国人常能不能自己审?
能。
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可以开展:
备案审查 ≠ 有人举报才启动。
卡5|工作机构到底能干嘛?
能:审查 → 研究 → 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不能:自己撤销法规。
能审,不等于能撤。
卡6|委员长会议到底干嘛? 今晚重点
程序链:
审查机构发现问题 → 制定机关不改 → 向委员长会议提出撤销议案、建议 → 委员长会议决定提请常委会会议 → 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
- 委员长会议决定提请 ✅
- 委员长会议决定撤销 ❌
- 委员长会议先撤、全国人常追认 ❌
长提,常撤。
卡7|30日 VS 两个月
30日:法规、规章公布后 → 30日内报备案。
2个月:制定机关收到书面审查意见后 → 2个月内研究是否修改、废止并反馈。
30日报到,2月整改。
二、改变 / 撤销
卡8|谁能“改+撤”?
| 主体 | 对象 | 权力 |
| 全国人大 | 自己常委会制定的不适当法律 | 改+撤 |
| 国务院 | 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 | 改+撤 |
| 省级人大 | 自己常委会制定、批准的不适当地方性法规 | 改+撤 |
| 省政府 | 下一级政府规章 | 改+撤 |
真正上下级领导关系,容易出现“改+撤”。
卡9|谁只能“撤”?
- 全国人大常委会:违宪、违法的行政法规 → 撤。
- 全国人大常委会: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 → 撤。
- 地方人大常委会:本级政府不适当规章 → 撤。
全国人常改变行政法规 ❌
地方人常改变本级政府规章 ❌
卡10|“违法” VS “不适当”
全国人大常委会撤销地方性法规,标准是:
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
不是“我觉得它不适当”。
仅仅“不适当” → 全国人常直接撤 ❌
省级人大对自己常委会制定、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则可针对“不适当”作改变或撤销。
三、备案路线
卡11|地方性法规报给谁?
省级地方性法规:全国人大常委会 + 国务院。
设区市 / 自治州地方性法规:经省人常批准 → 由省人常转报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国务院。
省法规自己报;市法规省转报;终点人常+国务院。
卡12|政府规章怎么备案?
- 部门规章:国务院。
- 省政府规章:国务院 + 本级人大常委会。
- 设区市 / 自治州政府规章:国务院 + 本级人大常委会 + 省级人大常委会 + 省级政府。
市政府规章“四家备案”。
四、法院附带审查
卡13|法院到底能附带审什么?
行政规范性文件:可以附带审。
规章 ❌ 地方性法规 ❌ 行政法规 ❌
而且必须依附于一个具体行政行为争议,不能单独起诉红头文件。
卡14|法院审完红头文件,发现违法怎么办?
可以:不作为认定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 + 向制定机关提出处理建议。
判决撤销文件 ❌
宣布文件无效 ❌
法院能审、能不用、能建议;就是不能废。
卡15|法规 / 规章 / 红头文件,法院分别怎么碰? 高频坑
法律、法规 → 依据
规章 → 参照
行政规范性文件 → 附带审查
规章不能按第53条附带审 ≠ 法院完全不能判断规章是否合法。
五、行政复议附带审查
卡16|复议能附带审什么?
- 国务院部门规范性文件
- 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
- 乡镇政府规范性文件
- 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组织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但依然不含规章。
复议审得宽,但规章照样不进门。
卡17|红头文件能不能单独申请行政复议?
不能。
必须:具体行政行为 + 认为其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违法 → 一并申请附带审查。
没有行政行为,只想单挑红头文件 → 不行。
卡18|复议机关审完以后有多狠? 今晚重点
有权处理:认定相关条款越权或违反上位法 → 停止该条款执行 + 责令制定机关纠正。
无权处理:→ 7日内转送有权处理机关。
复议:能停+责令纠正;法院:不用+提建议。
最后一张|30秒总口诀
要求看身份,建议看百姓;110不收规章。
30日报备案,2月回审查。
工作机构能审不能撤;委员长决定提请不能撤;全国人常最后拍板。
国务院规章改+撤,地方人常本级规章只撤,省政府下级规章改+撤。
市法规省转报,人常国务院两头报。
法院:法规依据、规章参照、红头附带审;违法红头“不用+建议”。
复议:红头也附带、规章也不收;有权“停+纠正”,无权7日转送。
最该复习的 6 张
3、6、7、10、15、18
它们就是今晚实际掉过坑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