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找目录,再找条号
采分要点 · 原文分项
易混
法条定位 · 逐张记忆
正在装入讲义与优先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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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分要点 · 原文分项
换一个科目或掌握状态,继续复习。
按《主观题法条定位速查-A4装订版》11页中的明确条号及连续条号段逐条制作。重复引用共用一张卡和一份掌握记录;选择具体分类可按该处讲义顺序复习。只有法规名称、没有具体条号的入口不擅自扩展为整部法律。
目录路径保留法规正文实际使用的编、分编、章、节或“一、”“(一)”等标题。没有相应层级的文件直接标明,不虚构编章。尚未对照你手中汇编的外层分册和页码。
背面按正面问法摘录对应原文;问到多种情形时逐项列出,并保留影响结论的条件和例外。原文节选不受一句限制。法规版本逐卡注明,旧条号与新旧法衔接见卡内提示。采分要点校订日期:2026年10月3日。
以后把 Rene 评语“定位验收”里没翻到的条发给 Sol,即可继续加入优先组并加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