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LENE NEST · 民法 · 主观题 · 答疑

民法考前聚焦 · 答疑解答

10-16 晚 ~ 10-17 过孟献贵《考前聚焦》时的问答整理。每条先给能下判断的结论,再给对照表和坑;条号只写号不写定位(本轮未上汇编核对)。

一、第三人撤销之诉 · 执行异议之诉 · 再审

问 民法七个撤销权和民诉第三人撤销之诉是一回事吗?第三人撤销之诉为什么老跟再审扯在一起?

不是一回事。民法七个撤销权撤的是民事法律行为(合同、赠与、婚姻、诈害行为),法院是裁判者;第三人撤销之诉撤的是法院自己的生效裁判,法院是被纠正的一方。考场上见"第三人撤销之诉"直接想民诉。

三条案外人救济路的分工:

执行异议之诉第三人撤销之诉案外人申请再审
靶子执行标的物,不碰判决对错裁判内容错了、损害我裁判内容错了
前提执行中先提执行异议被驳回不以执行为前提执行中先提执行异议被驳回
谁对标的有足以排除执行权利的案外人非因己过未参加诉讼的有独三/无独三被驳回异议的案外人
结果排除/不排除对该标的的执行改变或撤销错误部分启动再审

为什么跟再审撞车:两者都打同一个生效裁判。处理规则:①第三人撤销之诉审理中原裁判被裁定再审→第三人请求并入再审;②例外:有证据证明原审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先审第三人撤销之诉,中止再审;③案外人申请再审与第三人撤销之诉二选一,先提了第三人撤销之诉再在执行中被驳回异议的,不能再申请再审。

第三人撤销之诉再审
谁提未参加诉讼的第三人原审当事人(或执行中被驳回异议的案外人)
期间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损之日起6个月裁判生效之日起6个月
程序按一审,可上诉按原审程序
范围只动损害第三人那部分全案
一句话 认为与判决无关→执行异议之诉;认为判决本身错了→再审或第三人撤销之诉,二选一。

二、公司担保

问 分公司未经决议担保、相对人"不知道"的例外,上市公司适用吗?第8条的2/3股东签字、母为全资子担保两项,上市公司为什么不适用?

上市公司不走"善意"那套,只认公告(担保制度解释第9条):相对人根据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担保决议信息订立合同→有效;没根据公告订立的→上市公司担保责任、赔偿责任都不承担。范围含上市公司已公开披露的控股子公司、新三板等全国性交易场所的公司。

第8条两项对上市公司关死的理由:这两项的底层逻辑是"实质上等于股东同意了"——2/3表决权签字=特别决议门槛已到;母子利益一体。推到上市公司全失灵:①"持2/3表决权的股东"往往就是控股股东一人,签个字代替股东大会=大股东掏空口子;②公众股东唯一能看的是公告,决议+公告是信息披露义务,不能用"实质同意"替代。第1项(金融机构保函、担保公司担保)上市公司仍适用——担保是人家主业,不存在越权。

第10条子为母担保:一人公司为股东担保免决议;后半句——子公司因此赔空、还不上别的债,其他债权人可请求担保时的股东连带,除非股东证明子公司财产独立。逻辑=一人公司举证倒置的延伸。对担保债权人不谈连带:母是主债务人,子是担保人。

坑
  • 一般公司的"善意"=对决议做了合理形式审查,没审查过原则上不算善意。
  • "改限于为全资子公司开展经营活动提供担保":子公司拿去替第三人担保、关联输送,母公司兜不进免决议范围——对非上市公司才有意义。

三、法人人格否认 · 三个方向

问 2022/2024那个"反向人格混同"是第10条吗?子公司替母公司担保不就是公司替股东担责?
方向条文谁替谁现状
正向公司法23条第1款股东为公司债务连带有明文
横向公司法23条第2款(2024新增)兄弟公司互相兜有明文
一人公司举证倒置公司法23条第3款股东为公司债务连带(股东证明不了财产独立)有明文;方向仍是正向
反向无公司为股东债务担责法无明文,开放题两说

真题对号:2022问6=乙丁两公司混用人财场→丙能否要丁连带:有权(反向/横向刺破)/无权(当时20条只规定股东替公司)——今天再考走23条第2款,不再开放。2023问2=唯一股东王某拿公司钱装自家房→23条第3款,王某连带;李某两说(夫妻店/非当事人)。2024民法考的是公司担保(李丽/上市公司公告),没碰人格否认。

第10条≠反向刺破:子为母担保是子公司自己签了合同(合同路径,自愿);反向刺破是公司什么都没签,法院硬撕壳拿公司财产还股东债(人格否认路径,强制)。结果相似,性质两码事。

坑 后果写"连带责任",不是"连带担保责任";题干没写的"恶意""控股""混同"不能自己落笔;"全资"本身≠混同。
一句话 担保是公司自己伸手,刺破是法院把手按进去。

四、动产担保顺位 · 价款优先权 · 正常经营买受人

问 超级动产抵押权是价款优先权吗?包含哪三类?最牛的是正常买受人?

价款优先权是伞,超级动产抵押权是伞下一根骨。三类共用一套规则:①动产价款抵押(民法典416条正主:出卖人赊销或贷款人垫付价款,在该动产上设抵押)——这个才叫超级动产抵押权;②所有权保留的出卖人;③融资租赁的出租人(后两类由担保制度解释拉入)。

  • 都要交付后十日内登记(从交付起算,不是合同成立)。
  • 都优先于买受人的其他担保物权人,包括登记在先的浮动抵押——道理:没这笔钱这件货根本不存在。
  • 都不优先于留置权。
  • 几个价款优先权撞车→按登记先后,内部不再超级。
  • 贷款人也算:银行专门贷款买这台设备并设抵押,同样享有。

食物链:正常经营买受人 > 留置权人 > 价款优先权人 > 其他登记在先的动产抵押权人。(留置权与正常买受人不打架:留置权人占着物,买受人拿不到交付。)

正常经营买受人四要件:①抵押人是卖这类货的经营者;②正常经营活动中出卖;③买受人已付合理价款;④已取得抵押财产。动产抵押权无论登记与否均不得对抗他。

不算正常买受人(担保制度解释):数量明显超过一般买受人;买的是出卖人的生产设备;买卖目的是担保出卖人或第三人的债务;双方有直接或间接控制关系;其他应查抵押登记而没查的。

一句话 正常买受人是抵押权的天敌,但他必须"像个正常买东西的人"。

五、共同担保 · 混合担保 · 内部追偿

问 共同担保人内部追偿只能约定?债务人物保与第三人物保并存必须先执行债务人的?

追偿两条路(担保制度解释第13条),人保物保一视同仁:

  • 约定路:约定可追偿且约定份额→按份额;约定连带共同担保、或约定可追偿没约定份额→按比例。
  • 同一份合同路:没约定,但各担保人在同一份担保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按指印→可追偿,按比例。
  • 两样都没有(各自分别签)→不得相互追偿,只能找债务人。向债务人追偿永远可以。能追的也只是超出自己份额的部分。

执行顺序(392条)三层:有约定→按约定;没约定且债务人自己提供了物保→必须先执行债务人物保;没约定且只有第三人物保+保证→债权人任选,物保人保平等。

债权人放弃债务人物保→其他担保人在债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责,除非担保人承诺继续担保(409条、担保制度解释第19条)。

一句话 追偿看两样——有没有约定、是不是一张纸上签的;顺序看一样——债务人自己的物先上。

六、合同保全 · 代位权与撤销权

问 代位权不是法院告吗,怎么会有仲裁?对担保人转移财产也能撤,叫什么诉?撤销权诉讼"主体合并+客体合并+形成之诉""连环撤销开放"什么意思?

代位权+仲裁条款(合同编通则解释第36条):代位权诉讼本身永远在法院;仲裁冒出来是因为底下压着两层债,任一层可能约了仲裁。①拿仲裁条款挡法院主管→不支持(债权人不是仲裁协议当事人);②债务人或相对人在首次开庭前就那层债实际申请仲裁→法院中止代位权诉讼等结果。仲裁只能把底层债算清楚(出前提),代位权成不成立只有法院判(出结论)。开庭后再申请不等;光提异议不中止,申请才中止。

对担保人转移财产的撤销:保证人对债权人也是债务人(保证债务),他无偿转财产让债权人将来要不到,一样诈害,一样撤——还是债权人撤销权诉讼,没有新名字,只是被保全的债权换成了保证债权;保证人站"债务人"位置,受让人是"相对人"。物上保证人一般不需要(抵押权有追及力)。

以物抵债协议也能撤:价值明显过高的财产抵小债、或只给某一个债权人抵债晾干别人,本质是不合理对价/偏颇清偿,相对人知情的照撤。清偿债务的外衣不是免撤金牌。

三个程序标签:主体合并=债务人与相对人共同被告(两被告住所地共同管辖);客体合并(预备合并)=一次提两个请求:①撤销行为,②相对人把财产返还给债务人(入库规则),②以①成立为前提;形成之诉=撤销必须通过诉讼行使,判决生效行为才自始无效。

连环撤销(A→B→C转得人):民法典只规定债务人和相对人,法无定论,主观题说理即可。套路:C善意有偿→保护C,只撤A→B并让B折价赔偿;C恶意(明知诈害)→一并撤,追到C。

一句话 仲裁条款在代位权诉讼里只能按暂停键,按不了关机键。

七、工程款优先权 · 不动产折抵 · 执行异议之诉解释

问 不动产折抵工程款的民法角度、民诉角度什么意思?跟转让不破抵押冲突吗?工程款高于抵押?价款债权转让后受让人有没有优先权?

民法门(讲义写建工解释二第18条,现为建工解释一第40条,内容同,2019年老规则):折价协议算不算行使807优先权?四条件——①质量合格;②可以折价(公益性质的不行);③逾期+催告+合理期限仍不付;④折价金额与实际价值基本相当(防串通核心刀)。四条满足→承认是真807,不是普通以物抵债。

民诉门(执行异议之诉解释第17条,2025新):甲=发包人(楼登记在甲名下)、乙=承包人、丙=甲的另一债权人(抵押或普通)。甲乙签折价协议没过户→丙申请执行查封楼→乙提执行异议、被驳回→执行异议之诉请求排除执行。普通以物抵债协议只是债权挡不住;乙揣着807法定优先权(排抵押前)就能挡。两条件:①查封前签合法有效折价协议且是行使807(四条件装进来);②抵债金额与实际价值基本相当。满足→排除执行,抵押权人也让,可一并请求过户。

跟转让不破抵押不冲突,不在一个赛道:406条管"抵押物所有权换人,抵押权跟不跟"(跟);807管"楼变钱谁先拿"(承包人先于抵押权人)。承包人过户拿楼,银行抵押权还在楼上,但807顺位在前,银行实际拿不到。

807核心顺位:工程款优先权 > 抵押权 > 其他债权,法定、不需登记、不看先后。前提是真优先权:质量合格、6个月内行使、只算本金不含违约金损失。

债权转让后受让人享有优先权(建工解释一第38条,肯定说):547条从权利随主债权转移,优先权是法定从权利。否定说理由=保护工人、人身属性,考试两说都写再落肯定。范围期限同原债权(本金、6个月不重算),不能大于承包人原有的。

执行异议之诉解释(法释〔2025〕10号,2025-07-24施行,23条)按案外人权利硬度排队:

谁能挡住谁核心条件
商品房消费者(11条)807+抵押+一般债权全挡查封前有效书面合同;付全款(或部分、剩余一审辩论终结前交);家庭居住
一般不动产买受人(14条)只挡一般债权查封前签约+付款+合法占有;非因自身原因未过户
以物抵债受让人(15条)只挡一般债权真实到期债权;查封前签协议;金额相当;合法占有;非因自身原因未过户
承包人折价(17条)抵押+一般债权查封前行使807签折价协议;金额相当
预告登记买受人(19条)停止处分;符合登记条件可排除查封前签约付款+有效预告登记
承租人(20条)不带租执行下租期内挡一般债权;挡抵押要租约和占有都早于抵押查封前书面租约+合法占有+按约付租

第16条把"非因自身原因未过户"列举化(已共同申请过户、已起诉或仲裁要求过户等);第21条防虚假诉讼。

坑 抵押权人自己不走执行异议之诉——他希望执行,只要先分钱,走优先受偿/参与分配;执行异议之诉是给"这东西不该被执行"的人用的。
一句话 承包人赢在807的顺位,不是赢在折价协议;以物抵债本身只挡一般债权。

八、预告登记 · 抵押物转让 · 抵押权消灭

问 抵押预告登记和期房预告登记一样吗?抵押物转让后什么情况下抵押权消灭?

同一制度,不同用法(221条):预告登记后未经权利人同意处分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期房买卖预告登记抵押预告登记
预告的权利将来的所有权将来的抵押权
转正能办本登记之日起90日内办,否则失效;所有权仍须本登记才取得90日规则同;特殊:担保制度解释第52条

第52条:抵押预告登记权利人,已办建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不存在预告登记失效情形、符合抵押登记条件→可认定抵押权自预告登记之日起设立——三条件满足自动视为正式抵押权,顺位倒推,不用真办本登记(2023问5律师说"抵押权没设立"错在这儿)。条件不满足(房子办不下首次登记)→只是预告,不能主张优先受偿。

抵押物转让(406条):默认可以转让,抵押权跟着走(转让不破抵押);禁止转让要约定,想对抗第三人要登记。

禁转约定转让合同物权
没登记有效发生变动;抵押权人能证明受让人知道的除外。抵押人对抵押权人违约
已登记有效不发生物权效力;受让人代债务人清偿使抵押权消灭的除外

抵押权什么时候消灭:不是"转让"让它灭,是转让过程中有人把债还了。①受让人代债务人清偿(担保制度解释第43条路径)→抵押权灭,受让人拿干净房后向债务人追偿;②抵押权人证明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要求抵押人将价款提前清偿或提存(406条第2款)→钱够则灭,超出归抵押人、不足债务人补。正常转让没人还钱→不灭,跟着房走。

九、合同订立与效力 · 预约 · 第三人欺诈 · 缔约过失与违约

问 预约合同效果(磋商说vs必须缔约说)?第三人欺诈后果(缔约过失说vs侵权说)?缔约过失与违约能否并存?

预约(495条+通则解释第7、8条):认购书、意向书等"约定将来签合同的合同"。

磋商说必须缔约说
预约义务诚信磋商签订本约
违约样子不谈、假谈、恶意加条件该签不签
对方能要赔信赖利益强制缔约,法院可参照预约补本约条款

现行折中偏必须缔约说:①认定=约定一定期限内订立本约且当事人、标的等主要内容已确定;②违约=不履行订立本约义务、或磋商中违背诚信致本约签不成;③责任=赔偿损失,综合预约履行程度、本约签订可能性、过错酌定,可超信赖利益、一般不到本约履行利益;④预约里的定金是立约定金,拒签本约的丧失/双倍返还。答法:先判是否预约→495+解释7、8→"可请求继续履行即签订本约,不能的赔损失"。

第三人欺诈(149条):丙骗了甲、甲乙签合同。①撤不撤看乙知不知情——知情→甲可撤,撤后甲找乙返还赔偿(157),乙找丙追;不知情→不能撤,合同有效。②甲找丙:缔约过失说(500条,丙参与缔约违反诚信,但丙非当事人套得别扭)/侵权说(1165条,外人侵害用侵权,主流)——两说都写。乙知情时可认定乙丙共同侵权或乙有过错,甲可要乙丙连带。

缔约过失与违约:原则不并存(前提互斥:合同没成立/无效/撤销 vs 有效成立;信赖利益 vs 履行利益)。例外:合同有效,一方缔约时隐瞒重要事实,对方没撤销继续履行→对履行问题主张违约+对缔约欺瞒造成的额外损失(履行利益覆盖不到的)主张缔约过失,各赔各的不重叠。撤了只有缔约过失。

一句话 预约赔"没签成的损失"不是"没履行本约的损失";第三人欺诈撤不撤看对方知不知情、找第三人主流走侵权;撤了只有缔约过失,没撤两个都能上但不重叠。

十、以物抵债 · 清偿抵充 · 任意解除权

问 以物抵债的性质(诺成vs实践)和效果(新债清偿vs债务更新)?签了协议旧债就消灭了?清偿抵充怎么排、怎么按比例?任意解除权属于法定解除权吗?

性质:采诺成说(通则解释第27条)——合意即成立,债权人可请求交付。法定实践合同只有保管、定金、自然人间借款、动产质押,以物抵债不在内。

效果:采新债清偿说(新旧并存)——债务人不履行以物抵债协议的,债权人可请求履行协议,也可请求履行原债务;旧债的担保照旧。例外:明确约定旧债消灭(债务更新)。

旧债什么时候灭:签协议不灭,物真交付/过户才灭——以物抵债协议是"约定怎么清偿",不是清偿;清偿完成=物到手(557条"债务已履行"底子,第27条写明)。设计目的=保护债权人:房过不了户时能回头要钱。债权人选了旧债不能再回头要新债。

履行期届满前签的以物抵债(到期不履行则物归债权人)→按流押/流质处理,不能直接归债权人,但可就抵债物优先受偿(担保制度解释第68条,让与担保)。

清偿抵充三层(560条):约定→指定(债务人清偿时单方指定,不需债权人同意)→法定:已到期→担保最少→负担最重→先到期→按比例(各笔债务金额比例分摊,例:A债30万B债20万同条件,还25万→A分15万B分10万)。561条每笔债内部:费用→利息→本金。真题规律"有担保的那笔后抵"。

"比例清偿"两科对照:民法抵充=一个债权人几笔债钱不够,比例是末位规则;商法破产清偿(破产法113条)=很多债权人分一个锅,同顺位按比例。合伙人内部分担比例是分担不是清偿顺序。

任意解除权属于法定解除权——法定解除权分一般法定(要事由)和特别法定(各类合同自己规定),任意解除权是特别法定里不需要任何理由的一小撮。核心四类:承揽(定作人)、委托(双方)、不定期继续性合同(双方随时,含不定期租赁)、货运(托运人交货前);另有保管寄存人随时领取、物业业主依程序解聘。任意解除≠不赔钱:承揽定作人赔损失;委托无偿赔直接损失、有偿赔直接损失+可得利益;不定期继续性合同合理期限前通知。

一句话 以物抵债合意即成、新旧并存、物到手才清;任意解除进门不要票,出门要付账。

十一、夫妻共同债务 · 共同经营 · 配偶签字

问 "共同经营"怎么理解?银行贷款给李某要求老婆签字算什么?知情签字算不算债务加入或担保?

1064条三个口子:①共签共债(双方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②日常家事(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③超出日常家事→原则个人债务,除非债权人证明用于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

共同经营三形态:共同决定(一起商量决定做这个生意)→共债;共同参与(一方开公司,另一方任职、管财务、参与经营——2023问1李某任财务负责人)→共债;共享收益(一方经营,另一方不参与但经营收入是家庭主要来源)→有争议偏共债,需结合其他事实。

  • 一方是公司股东≠共同经营(仅持股分红不算)。
  • 经营收益用于家庭是"用于共同生活"的论据,不是"共同经营"的论据,两条路分开写。
  • 一方为他人担保原则不是共债(2019问4)——担保没给家里带来利益。

配偶签字看签在哪:签在借款合同上(共同借款人)→共签共债;签保证栏→她是保证人,另负一笔保证债务(有先诉抗辩、保证期间);签"同意借款/愿共同承担"的同意函→追认/共同意思表示,落第1款共债;签"已阅/知悉"或见证人栏→不构成共签或追认,回第3款看用途。

知情签字三个都不算:

要的意思表示"知情签字"够吗
夫妻共同债务(1064①)共同签名/追认——"我也承担"不够,只是"我知道了"
债务加入(552条)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不够
保证(681条、担保制度解释第36条)明确的担保意思,保证不能推定不够

知情签字的用处是证据:证明配偶知道这笔借款,在第3款里是有利事实,但单靠它不够,要配合用途证据。

坑 2023问1别拿"装修"论保证之债"用于共同生活"(装修花的是公司的钱,保证债务一分没进家);"装修"留给问2说财产混同。
一句话 共同经营看参与度;知情不是承诺,共债、加入、保证都要"我担"不要"我知"。

十二、债务加入追偿 · 保证金 · 商事留置

问 加入债务的第三人履行后不能向保证人追偿,那他干嘛加入?保证金是什么,跟违约金一样吗?要违约金就不能要保证金?商事留置只有企业之间才要求营业债权?

债务加入人追偿:甲欠乙,丙保证,丁加入,丁还了——找甲可以(连带债务人内部追偿,519条);找丙原则不行:丁加入后是连带债务人,还钱是履行自己的债务,债灭保证随之解脱;不是代偿受让债权,700条走不通,法律也没另开路。现实里加入者几乎都与债务人有利害关系(母子公司、股东、关联方),回本路径是向债务人追偿。

履行后能找谁
保证人还了找债务人;找其他担保人看解释13条
债务加入人还了找债务人;不能找保证人

定性(担保制度解释第36条):有担保意思→保证;有与债务人共同承担的意思→加入;分不清→保证(对第三人有利)。

保证金≠违约金:违约金是罚,保证金是押。

保证金违约金定金
时点事先存违约后付事先交
性质担保(金钱质押)违约责任担保+惩罚
违约后从中优先受偿,多退少补按约付,可请求调整不退/双倍返还
与违约金可并用(一个定数额一个定来源)—二选一(588条)

保证金担保的是整个债务履行(本金、违约金、损失都能扣),不只违约金。"保证金账户质押"=金钱质押,成立要件特定化+移交债权人占有(担保制度解释第70条:专门账户+债权人控制);账户内资金浮动不影响;别的债权人不能划走。

商事留置两个口子分清:

企业间留置(448条但书)留置第三人动产(担保制度解释第62条第1款)
谁企业之间不限
物是谁的债务人的第三人的
同一法律关系不要求(但须营业债权,62条第2款)要求

例一:甲运输公司欠乙物流上月仓储费,本月又交货让乙运——乙可扣运的货抵仓储费(企业+营业,跨关系);甲换成自然人则不行。例二:丙借丁的车送戊修不付修理费——戊可留置丁的车(同一关系,四要件:债到期/合法占有/同一法律关系/不违法违约违俗);但戊不能扣丁这辆车抵丙上月另一辆车的修理费(不同关系+物是第三人的,企业也不行)。

一句话 加入是把自己变成债务人,想追保证人得是保证人身份;保证金是存折、违约金是账单、定金是罚单;留自己的物企业可跨关系,留别人的物谁都只能同一关系。

十三、一句话清单(考前扫)

  1. 第三人撤销之诉打判决内容、一审程序、可上诉;执行异议之诉打标的不打判决;与再审二选一。
  2. 上市公司担保只认公告,没公告零责任;第8条2/3签字、全资子公司两项对上市公司关死,保函/担保公司项仍适用。
  3. 人格否认:正向、横向(2024新)、一人公司倒置有明文;反向无明文开放题。子为母担保是合同自愿,不是刺破。
  4. 价款优先权三类(价款抵押/所有权保留/融资租赁),交付后十日登记,优先于登记在先浮动抵押,不优先于留置,内部按登记先后。
  5. 正常经营买受人 > 留置 > 价款优先权 > 其他动产抵押。
  6. 共同担保追偿:有约定或同一份合同才能追;债务人自己物保无约定必须先执行。
  7. 代位权诉讼+仲裁条款:首次开庭前实际申请仲裁→中止,不取代法院。
  8. 保证人诈害转财产照撤,还是债权人撤销权之诉;撤销权=共同被告+预备合并+形成之诉。
  9. 承包人折价挡执行、挡抵押靠807,不靠以物抵债;查封前签、价格相当。抵押权人走优先受偿不走异议之诉。
  10. 工程款优先权 > 抵押 > 一般债权;债权转让后受让人享有,范围期限同原。
  11. 抵押预告三条件满足→抵押权自预告登记日设立;抵押物转让抵押权灭只因有人还了钱(受让人代偿/价款提前清偿提存)。
  12. 预约违约赔酌定损失,可超信赖利益不到履行利益;第三人欺诈撤不撤看对方知情,找第三人走侵权;缔约过失与违约撤了只有前者、没撤各赔各的。
  13. 以物抵债诺成+新旧并存,物到手旧债才灭;届满前签的按流押处理可优先受偿。
  14. 抵充:约定→指定(债务人)→法定(到期/担保少/负担重/先到期/比例);每笔费用→利息→本金。
  15. 任意解除权是特别法定解除权的无理由分支,解了照样可能赔。
  16. 共同经营看参与度;配偶签同意→共债,签知悉→不算共签、不算加入、不算保证,回用途举证。
  17. 债务加入人履行后追债务人不追保证人;分不清保证还是加入→保证。
  18. 保证金是押(金钱质押,与违约金并用),定金是罚(与违约金二选一)。
  19. 企业间留自己的物可跨关系(须营业债权);留第三人的物必须同一关系。
材料来源:孟献贵《民法·考前聚焦》讲义条目(O逐条提问)+ solenenest.com 民法民诉真题知识点页 + 君合法评《执行异议之诉解释》述评。条号未上竹马汇编核对,本页不标定位色。
Rene 整理 · 2026-10-17